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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将要在今年5月份签一份购房合同。由于种种原因,购房合同上必须有我与朋友两个人的名字,但产权证写我一个人的名字(事先商量好,朋友同意的)。请问律师,做房产证时为了有不必要的麻烦或纠纷,我要注意些什么?还要交其他的费用吗?

其他 2014-09-18 1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根据《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规定:(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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