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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2012-09-09 19:27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数额较大的起点各省有差异,你可以约见当地律师面谈
  •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数额较大的起点各省有差异,你可以约见当地律师面谈
  • 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 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 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 情况说的不清楚,建议来电详谈。
  •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
  •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数额较大的起点各省有差异,你可以约见当地律师面谈
  •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数额较大的起点各省有差异
  • 你好: 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 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大是构成本罪的必各要件。数额巨大的,法律相应规定较严的刑罚幅度. 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所有能够经手财务的人员,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立案起点:依照《解释》的规定,职务侵占罪以\"5000-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
  •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数额较大的起点各省有差异,你可以约见当地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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