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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经派遣公司派遣来的一个劳务工在职期间检查发现患有癌症,经过长时间的久病,因不能从事工作,故我单位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现需要进行赔偿,想咨询下赔偿费该谁出??是用工单位(我们)还是用人单位(派遣公司)??

其他 2012-09-11 11: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具体要看你们单位与派遣单位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不明,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你单位将被派遣来的劳动者退回派遣公司,只能由派遣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二、关于赔偿: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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