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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去年在某外贸公司担任业务员,他负责的业务出现问题,公司与韩国方面产生经济纠纷。最近,年终岁尾,一批山东的农民在公司的车的护送下,来到我家门口索要货款,我爱人就这个业务的前后经过跟农民做了解释,并到公司再次做了解释,其实早在去年5月份韩国已将农民的货款打到公司帐户上了,但是,农民还是打出了“某某劝你的丈夫某某还山东沂蒙农民的钱,要过年了”了牌子,已经近一周了,我们了解了一下,是公司的车每天送他们来,给他们印的牌子,并说如果他们在这里再闹5、6天,就给钱,并给奖励,每天给他们200元的吃饭钱。我是和我父母一起住的,年迈的父母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老病都犯了,我是一名教师,我爱人也是老实人,我们感觉我们的名誉受到的侵害,请律师帮帮我们,我们该怎么办?

其他 2012-07-20 23: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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