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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给他捅一刀.哪知道捅死了.应该怎么判

刑事辩护 2016-03-28 15:3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我朋友男 16岁 白天去钓鱼 然后过来几个人看他好欺负就把他打了 晚上我朋友回来就打电话叫了两三百人过来好像每人一把枪自己拿了把黄金狙击枪没声音 到了约好的地方后开了50多抢对方死了几十个人法院会怎么判
  •   第232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你好。 第一,这种情况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第二,一般可能判死刑,十八岁以下的不判死刑。 第三,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决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供参考。
  • 首先不会判死刑。判无期徒刑的可能性较大。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北京 王月辉律师
  •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不判死刑,而且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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