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还有一周就满两个试用期了,我听说公司要解聘我!我工作是行政前台,在试用期两周时候,发快递,领导说我发错型号了,原因是主管库房那人换箱子时候没装对型号,发快递时候我不能拆箱,已经打包好的。另外,有一投资人来跟领导说我没打招呼,如果没打招呼没接待好客人,客人怎么被安排见的领导?

其他 2012-09-12 14: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试用期内出现以上情形,单位可解除合同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 您好,公司违法解聘,没有适当的理由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