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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7月12日在开发商买了一个50多平方米的楼与楼之间的侧厅,就一层上边无有房子,当第二天拿到钥匙打开卷帘门进入屋后,发现有象漏水的痕迹,但是不确定(由于开发商于2006年10月就交工了,这长时间没卖出墙皮已有些发黄),我们这地区下雨天太少,所以不确定。可是,刚买几天下雨了,墙角往下漏了一片,千呼万唤好不容易(开发商搬到外县去了)来给修了一次,以为修好了,结果这次小雨又漏了,后来开发商托着或不接电话了。我当时买房时钱全都交齐了,但当时开发商的会计忙,销售经理没在,所以只给我开了收据,连正式发票和购房合同都没来得急办。另外现在我们一排的7户都因开发商的问题下排水管堵了,往上反污水,我家都被泡了,也造成了损失。开发商答应修但太托,唉,买了此房太闹心了,这样我能退房吗?难吗?我太没精力打官司不了,不打官司有别的办法吗?

其他 2009-09-13 19: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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