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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犯罪,什么是刑事犯罪?

刑事辩护 2015-04-22 01: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刑事法律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刑罚是犯罪人所犯的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罪行的危害大小,决定处刑的轻重,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罪刑相称,罚当其罪。谁犯罪,谁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予以刑事处罚的人必须是构成犯罪的人。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刑法分则中分了十大类罪名: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包括走私、销售伪劣产品、诈骗等)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杀人等) 5.侵犯财产罪(抢劫、盗窃等)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卖淫嫖娼、妨害司法等)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   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不是当事人说了算,由法律说了算。  《刑法》  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 刑事犯罪,是一个大概念。经济犯罪只是刑事犯罪的一种类型。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14周岁以下犯罪,不负刑事责任;14到16周岁只对八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16到18周岁要对所有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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