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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丈夫结婚几年了,可是婚后感情一直不和。我不想在这样痛苦地熬下去了,我想离婚,丈夫也同意。听说可以不用去法院就可以协议离婚。请问什么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谢谢!

离婚 2009-08-19 16: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去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条件有: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 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只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即常住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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