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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原来有恩怨,2009年8月8日,我家人被对方父子打了,而对方父亲和我所在地的派出所所长好,儿子给派出所开车,直到8月17日才做笔录,因为谁都不想管这件事,我家人因为没有钱治病,没钱治病,被迫出院,7年前法院判我家人给对方5000元钱,因为没钱打的欠条,到现在也没还,我想问这件事到底应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09-08-19 21:1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判决书在执行阶段,通过法院执行部门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出具的欠条,那么现在没有履行,对方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如果不是在法院执行阶段出具的欠条,我认为对方现在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判决的时间已经过了,新的欠条的诉讼时效也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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