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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十五年,孩子九岁,一直感情很好,近两年由于彼此工作均忙,沟通交流的时间较少,感情有所生疏,他回家的时间也越来越晚,经常半夜回家,每次均称工作事由。由于对他一直非常信任所以从未产生怀疑,并体谅他工作辛苦对此从未产生埋怨且怕影响他工作也从不打扰他。今年初才得知他与别人有染,当时与他提出协议离婚,他不同意并再三用良心保证无问题,考虑到孩子故当时原谅了他。但近期发现他仍未有所悔改,仍与人私通,故决定与他诉讼离婚。结婚这么多年,他从不往家交钱,家里一切开支及孩子所有学习费用全部由我负责,且他近几年做生意的钱全部是我出资,他从不告知他挣多少钱总是推拖生意不好没有多少钱,并总是从我处拿钱,婚后商贷购买的房子也由我全部负责还贷,我对他已撤底决望,想尽快诉讼离婚,不知如何办理,这么多年他花我的钱可否要求他补偿?在此情况下可否要求他净身出户?

诉讼 2009-08-20 09: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对方在外与他人同居,离婚时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至于说要求他净身出户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考虑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做的贡献,您可以多分财产。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他有过错(注意收集证据),你可主张多分财产,但要求他净身出户,要求他补偿多年的花费没有法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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