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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4月的因为一宗故意伤害案给刑拘,同年8月缓刑出来。在看守所的时候我同案人私底下赔偿了受害人6万3千元得到了对方的谅解书。而谅解书上没有我的名字,我家人就紧张找到我的同案人家属,就写了一份共同赔偿书,上面就写着我共同赔偿2万元。而后来我家里就先给了我同案家属1万元。后来我家人就怕谅解书上没有我的名字,会对我有影响判重一点,所以找到了受害人,就把给我还欠同案人的1万给了受害人,写了一份我的谅解书。在法庭上,来听的朋友和庭警都可以作证,法官明确的问了我,是不是共同赔偿我出了1万,而在开庭今日上星期是否又赔偿对方8千元。但现在我同案都出来了,我同案要我给他6万3千元的每人一半再减我给他的1万就是:21500元。他的依据系我们的判决书上写的共同赔偿对方,但没写金额。我觉得非常之不合理。他天天骚扰我,发信息打电话。让我全家造成烦恼。请问我能报警吗?能告他诈骗或敲诈勒索吗? 我们共同犯罪有3人!但捉到就只有2人,还有一个在逃。没可能要分担2份之一吧?而且在庭上法官也好清晰讲明我赔偿了多少钱!但现在他私底下,这样问我要钱。我觉得非常不合理。如果是一百万一千万,怎样给他呢?

其他 2012-09-23 21: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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