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a和b各出资50%成立公司,a为法人。因为不合,b拿走了公司的证件和公章。a多次联系b索要未果(b假装失踪不接电话)。三月之后a去报社登报挂失营业执照和公章,然后自己找刻字社刻了个没有备案的公章用于补领营业执照,营业知道补下来之后,a用营业执照去公安备案的刻字社刻了一枚新的公章并在公安完成备案。 近日a从朋友处获知,b用已经被a挂失的营业执照和公章,并伪造a的签名将公司法人改为b自己。a去工商质询办理变更人员,要求撤销法人变更。工商答复只负责审查材料是否齐全不能审查材料真伪,拒绝撤销变更,说只有去法院起诉才可以。 要咨询的问题如下: 1.a补领营业执照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 2.不想去法院起诉是否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变更。 3.去法院的话被告应该是b还是工商局?b和工商都为被告? 4.b的行为是不是涉嫌伪造证件骗取工商注册?是的话公司要牵扯到5万元的罚款,该罚款是要b承担还是公司承担? 问的比较多,请见谅。多谢各位的积极参与。

其他 2012-09-25 08: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