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公司2012年6月21日在内蒙古锡盟XX县注册成立一商砼公司,经营商品混凝土生产与销售。2.共四个股东,他们三股东是行动一至人。我以现金400入股,持有40%股份,其它三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及公司正常经营全套手续方式折价550万,货币50万出资,享有60%股份。3.购土地款为120万,由他们三股东出资,土地证还未办至公司名下。4.公司正常经营全套手续作价300以上,不知公司正常经营全套手续可否算出资?现正常经营全套手续没有一个办妥。他们以此方式占有60%股份是否合法?5.公司筹建期我任总经理,负责全面建设,我已投入345万现金用于公司设备购置,修路,建站等,其他三股东只投入50万现金,公司7月23日试产。6。公司现一切有管理人员为其他三股东安排。我无权过问财务,一过问财务会计动手打我,已有三次动手打我。7.我吃住在公司,公司财务会计第三次打我,我回手了,但当晚,我宿舍内所有值钱的东西全被盗,损失过35000元。8.现公司不允许我参与一切经营活动,每月只给我一份财务报表。9.在公司,我的人身和财务安全都有危险。他们挤走我,让我投入345万无法回收。我该怎么办?敬请律师给我指点。

其他 2012-10-02 15: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锡林郭勒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