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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结婚十四年,因感情不和,且丈夫有家庭暴力倾向,现育有二女,我已做结育手术,无房产,去年借资投资一小加工厂,现有部份借款未还清

民事法律 2012-10-05 09: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2、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由法院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结果如何,要看双方的证据、主张和操作方式。一方抚养,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抚养费需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孩子的实际需求、支付方的支付能力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2岁以内的孩子,如果女方争取且无不宜抚养孩子情形的,一般会优先考虑判给女方。 3、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但女方和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若决定离婚可电话联系,我可为您具体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 协议离婚不成的,诉讼离婚,孩子一般一人一个,婚后共同财产与债务一般均分。
  • 您好,可协议也可诉讼。前者要办手续,如是后者,一般则是孩子一人一个,财产债权债务等均分,个人财产除外。对于因家庭暴力你需举证,可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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