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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费连着二次上涨,第一次没计较,第二次不同意。小区投票为不同意不提意见为同意;弃权不投为同意。全票通过。二年来多次与小区经理周文虎交流,遭到粗暴回绝与语言伤害。于是发了二封函,提了我的意见。物业费的收取一部分是以不开发票的运转费收取。物业以我无故不交费为由将我告上法庭。庭审纪录上清楚写到物业涨价无备案,但对方说公司没周文虎此人,说我涉及案外人。判我输。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能帮帮我吗?

其他 2012-10-06 16: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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