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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卖房者以房产证向银行抵押贷款,现出售房屋,而买方和卖方口头协议先由买方打款20万元给卖方还银行贷款,并未签署任何纸上协议,但是当买方把20万打款过去后,卖方突然反悔要求退还买方的20万,双方交易取消,请问卖方的这一行为,买方是否可以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其他 2012-10-03 18: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20万元应该不属于定金,但卖房者的行为属于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赔偿损失及承担违约责任。损失和违约金的计算可以从买方支付的费用、误工费、银行利息等方面考虑。
  • 这20万元应该不属于定金,但卖房者的行为属于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赔偿损失及承担违约责任。损失和违约金的计算可以从买方支付的费用、误工费、银行利息等方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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