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在广西钦州某小区买有一套商品房。当时接到开发商通知收房后,因其要收取一笔水电、煤气管道安装费等费用,本人觉得很不合理,就不予缴费,此后开发商也没有催缴纳费用,因此一直没有收房,也拿不到房屋钥匙。以后想去实地查看房屋,物业也不不给开门。在今年春节前却收到物业的短信通知要交2000多元的物业费用。我很难接受。请问,以上做法是否符合法律依据?

其他 2012-10-05 16: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