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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人(61周岁)被打殴打头面部,致左侧鼻骨骨折、左眼充血、头晕恶心、血压升至200。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住院期间发生医药费6000元。现在和打人者进行协商,他们认为医药费过高,只负担鼻骨骨折产生的费用,治疗血压高、头晕产生的费用不承担。他们的说法合理吗?我认为家人是因为被打才导致头晕恶心血压升高,费用他们不承担对吗?

调解 2012-10-11 16: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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