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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年12月6日被一面包车在人行道上倒车时撞倒,受伤住院约1个月,对方只垫付了5000元的医药费,我们交了5000元住院押金。本来约好1月4日去办出院手续的,对方先把我们垫付的住院押金给我们,后来肇事方来了就变卦了,让我们先去交警那边销案,才给我们押金办出院,否则就不给我们押金。我们要求先办出院,其余的等复查几次后再说。对方不同意后来对方就跑了再后来就直接联系不上了,(肇事者是外地人,在青岛给一建材店开车,有些事情是建材店老板一直在后面要求他们怎样做的),至今也联系不上。此事故交警已立案,保险公司也立案,保险公司后来讲也联系不上车主。也快一年了,肇事者一直联系不上,医院的结算也办不了,对方手中有5000元的住院押金单子,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行政诉讼 2012-10-09 14: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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