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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年12月6日被一面包车在人行道上倒车时撞倒,受伤住院约1个月,对方只垫付了5000元的医药费,我们交了5000元住院押金。本来约好1月4日去办出院手续的,对方先把我们垫付的住院押金给我们,后来肇事方来了就变卦了,让我们先去交警那边销案,才给我们押金办出院,否则就不给我们押金。我们要求先办出院,其余的等复查几次后再说。对方不同意后来对方就跑了再后来就直接联系不上了,(肇事者是外地人,在青岛给一建材店开车,有些事情是建材店老板一直在后面要求他们怎样做的),至今也联系不上。此事故交警已立案,保险公司也立案,保险公司后来讲也联系不上车主。也快一年了,肇事者一直联系不上,医院的结算也办不了,对方手中有5000元的住院押金单子,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抵押担保 2012-10-11 1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委托律师组织证据起诉吧。 现告知你一下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具体责任认定要有交警部门结合现场情况以及双方的违章程度确定。律师由于没在现场,是不能确定责任的,责任认定后,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问题,全部损失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元人民币。超出交强险范围部分按照比例赔偿,比例赔偿同等责任按照5:5赔偿,主次按照7:3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医疗费(实报实销,以单据为准),误工费(伤者每日收入X自受伤日到鉴定结论下发之日),护理费(住院时间X护理人员每日收入) 残疾赔偿金(城镇户口:22792x20x基数 农村户口; 8342x20x基数),伤残等级据鉴定。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户口:14561元(农村户口:5901元)x被抚养人需要抚养年数,以伤者受伤前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不满十八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计算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但计算生活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七十周岁以上的,抚养费只计五年。后续治疗费按照鉴定的标准赔偿。 以上相加即可,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咨询 滨州专业律师王凤玲回复
  • 可以起诉车主及保险公司,肇事者有没有找到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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