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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电子厂于去年9月上旬上班,10月15号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于今年1月单位开始为我缴纳五险一金,现在也就是今年10月听说公司要关掉我们目前这个部门,请问鉴于这种情况,我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其他 2012-10-10 15: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那你可以去别的部门工作。如果公司要解雇你 ,你可以得到的是经济补偿金一个月的工资,补缴社保,如果工资有拖欠的要补足工资,有加班的,要支付加班费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赔偿金
  • 可以仲裁赔偿,但是必须要有证据证明你和单位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否则你的仲裁请求很难得到支持,建议你带上材料咨询。
  • 劳动纠纷涉及的赔偿比较多,具体有以下几项: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没有交社保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或者以现金补偿;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赔偿金;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合法解除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加班没有支付加班费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6、未休年休假、法定节假日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倍工资; 7、收取押金、证件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必须返还。 赔偿明细比较多,不一一列举,可当面咨询,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本律师曾在劳动仲裁部门工作,熟谙劳动法律法规,处理劳动纠纷比较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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