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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借“谁”人民币5万元用于资金来源的周转,资金周转开,并于2012年12月30日还清给:谁“的欠款借款人的姓名有,日期是2012年1月1日 现在他老拖不还,我就是怕他有意拖,是不是过两年这张借条就没用了?那该怎么办

其他 2017-09-17 12:48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有用的
  • 分情况,对方主动还款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你起诉还款,对方不以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会判决你胜诉。
    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中断的,这两年里看你有没有催收过债务的证据,有的话,诉讼时效中断,2年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下,你最好先通过与借款人重新确定债权的方式来重新激活债权,这样就不会面临到法院后被以诉讼时效届满事由抗辩的法律风险。如果确实没有办法重新激活的,你考虑下要不要起诉,起诉是有成本的,比如案件受理费,起诉后有可能败诉,也有可能胜诉,看对方是不是以时效进行抗辩。
  •   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诉状后起诉就是。  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
  • 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 可以一直都有用,但也可以过两年就没用,有用没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自己。
  • 必须在2014年12月30日前起诉。
  • 您好。只要您有证据证明您在借款到期后一直有催告对方还款,就不会过诉讼时效。
  • 对!必须在2014年12月30日前起诉。
  • 向后推两年。
  • 自2012年12月30日起,两年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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