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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需要法律上的咨询:我在呼和浩特从网上看中一套二手房,房主告诉我有房本,在咨询中介时被告知可以贷款,我和房主签订合同并制度15万订金后,去中介贷款时才发现是经济适用房,房本是2011年1月的。过户根本过不了,现在我想把我的15万要回来,可以吗?合同:卖方收到全款后将房本和房屋交付买方。费用承担,买卖双方负责过户费各50%。违约责任,如由买方原因造成无法完成房屋买卖的,卖方有权没收乙方全部定金作为赔偿。后面附有房本复印件。我可以要回我的钱吗?谢谢

其他 2012-10-12 15: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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