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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姐和我姐夫生活已有二十七年,现有一子已成年,他们俩分居已有三年,我姐夫经常在外过夜,去年我姐就把他和第三者屋出不来时我姐夫朋友硬把我姐拖走了,今年我姐又在自己家发现俩人一丝不挂的,我姐夫当时就把我姐抱住,我姐要求离婚,现家有一八十平楼房,还有近十万外债,请问应如何分割

离婚 2012-10-11 21: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共同财产平均分割;2、可以请求过错赔偿。3、可到我律师所面谈。
  •   你好!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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