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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2日,我与买家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房款总计98万元,约定买家先支付70万元,余款以贷款支付。但在办理手续过程中,遇到了限购政策,买家不能办理贷款。之后我们约定买家在2年内付清房款,否则视为买家放弃购房,并且所付70万元的房款不予退还。之后,买家入住所购房屋。 现在已近两年,但买家说付28万有困难,希望延长付款期。我的问题是:如果到期买家不支付尾款,我是否可以收回房屋,并且不退还买家之前支付的70万元房款?我们约定的70万元违约金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如果不行,合理的违约金大约为多少?请律师给予指教,多谢!

其他 2012-10-12 12:08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如果合同无法实现,可以解除合同,恢复原状, 也就是你能收回房子,违约金一般不可高于房屋总价款的20%,你约定的太高,法院不会支持
  • 1、可以收回房屋,解除买卖合同。2、约定的70万元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以适当减少。具体细节,可与律师电话联系
  • 你好!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 1、可以收回房屋,解除买卖合同。2、约定的70万元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以适当减少。具体细节,可与律师电话联系。
  • 可以收回房屋,解除买卖合同
  • 买家到期仍不付款的,你可依约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如果买方认为约定的70万元违约金过分高,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 您好,1、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屋。 2、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如需律师帮助,请您来电联系。
  • 1、可以收回房屋,解除买卖合同。2、约定的70万元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以适当减少。具体细节,可与律师电话联系
  •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对方认为约定的70万元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 房产交易问题专业,非三言两语可掌握,建议来电详谈
  • 你好,可以要求买家退回房子,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过高,可以协商适当支付违约金。
  • 可以要求违约金,具体多少要结合双方履行情况以及现房屋市价等来考虑。
  • 1、可以收回房屋,解除买卖合同。2、约定的70万元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以适当减少。
  •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对方认为约定的70万元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以请求适当减少。如不明可来电详细咨询,以便更准确答复。
  • 可以收回房屋,但不会支持你70万的违约金,合理的违约金可以参照你的损失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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