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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于09年8月08号到8月18号期间11天回河南老家看房子。 8月12号看好一处二手房,当即交了1.5万定金,13号下午就签了房屋购买合同,当时约定的是于2010年元旦把房款交清后,卖方给我房权证。但是我在14号上午就把房款付清并直接拿到了房权证,钥匙她说他还要住几天,大概到国庆节给我,我也应允了。当天刚好是周五,想着去办个过户吧又怕来不及,所以就等到17号周一带齐了所有的证件.材料去了房产交易中心递了上去并交了钱,我们那边办证比较慢,大概要10~15天的样子。房产中心让我等几天再来拿证。所以我18号就返回杭州了。 19号,晚上卖方打来电话说她房卖亏了,想付我些违约金把房子在要回去,或者让我再加2万也就算了,我当时以别的理由挡了回去,也没有有直接拒绝他,她当时就恶狠狠的挂了电话。 所以我现在就想问下,1:卖方现在是不是属于无理取闹?2:她现在是不是可以把钥匙交给我?3:假如到了国庆节他还不交我钥匙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09-08-25 12: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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