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混合车道,机动车与自行车向同一方向行驶,自行车在前,两车的车速不可能相同啊!于是出现机动车超车也是理所当然了。在机动车准备超自行车的时候骑自行车的那个人在不是路口的情况下也没看后面有没来车就直接向左转,机动车司机为了躲避也向左打急转弯,结果还是躲避不及车的右镜碰到了导致流浪对方受伤,经过一个月的时间交警部门下发责任认定书判机动车方全责,那意思不是说叫大伙以后骑自行车可以横冲直撞了吗?你们说这种情况该签字吗?

其他 2012-10-14 17: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河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