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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弟弟的手的右手,食指尖被压断了一节。现在我们想了解一下像这样的工伤情况,要怎么处理。要是要求赔款能得到多少。希望你能尽快帮我解答好吗?

其他 2012-10-16 08:5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上工伤治愈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级别结合工资情况要求赔偿。
  • 大约十级,按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赔偿十二个月。
  • 你好,你弟弟应先进行工伤认定和评残,待伤残结果出来后再进行索赔。
  • 申请工伤认定,再评残,确定伤残等级后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伤赔偿。
  • 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行索赔.
  • 工伤后应享受的待遇   未定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6、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7、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申请工伤认定,再评残,确定伤残等级后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伤赔偿。大概是十级(以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准),12个月的工资。如果有购买社保的,伤残赔偿金7个月和1个月的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另外4个月的就业补助金由公司支付(需解除劳动关系)。有什么不明的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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