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结婚一年后公公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儿媳,现在儿子要离婚,公公可否收回赠与儿媳的房产

离婚 2012-10-16 20:0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需看具体情况,可向当地律师咨询
  • 一般不能收回,最好详细咨询。
  • 你好!你已将房屋过户给她,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再收回了。如果你可以证明她对你的家人造成了伤害的,可以收回。
  • 你好,如果已办理过户手续,就不可以。
  • 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 你好: 第一,赠与的房产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不能撤销,也就是说公公不可能收回. 第二,公公赠与的房产虽然过户在儿媳名下,但因是在儿子和儿媳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赠与房产,如果公公没有特别声明只赠与给儿媳一个人与儿子无关之类的话,该房产应当是儿子和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儿子和儿媳离婚,儿子可以分得一半的房产.
  • 对于尚未实际交付赠与物的情况完全可以随时撤销(法定不准情况除外),并不违约。 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另外合同法还规定了几种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请你与律师联系说明具体细节,再做判断。
  • 你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建议你把问题表述清楚或找律师当面咨询
  • 需看具体情况,可向当地律师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