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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广州海珠区的一家沐足场所的员工,我做了四个月,现辞职老板说要做到六个月只批!否则自离!我进来时没签合同!还交了三百块钱,口头协议做半年,老板经常让我们加班!每天上班基本都会超过十多个小时!有次到下班了我没加班就被罚自己买钟走!我们十五号发工资!我本想领了上月工资就走!放弃这半个月工资,可是老板却以我休息三天为理由推迟三天发工资!我们每月本来就有三天休息……我想起诉,但不知怎么做?如果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我需要什么证据?我能胜诉么?希望你们能帮助我,谢谢……

其他 2012-10-16 22: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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