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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签定了一年的合同,但干了半年后公司无故与我解除合同,请问需要赔付多少违约金给我

其他 2012-10-16 16:30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以及赔偿金
  • 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赔付违约金的问题。公司没有按法律规定的事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若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 公司无故非法解除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赔偿,标准为,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大概一个月工资
  • 可以要求双倍的赔偿金!
  • 你好,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 你好,可以要求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 可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你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首先、是否要支付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标准要根据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来定,如果您所说的合同是劳动合同,那么在公司无故非法解除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赔偿,标准为,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 一年补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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