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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初结婚,因婚后性格、观念冲突,2011年底我提出离婚。2012年7月9号经蓬安县罗家法庭调解,我与前夫离婚。当时为了摆脱前夫纠缠,我选择净身出户,娃娃也没有争取,由前夫带往重庆忠县生活。调解书写的很简单,没有写明我的探视权,到现在3个多月,前夫屡屡以各种借口拒绝我与女儿打电话,因为条件有限也无法到忠县去探望。前夫是单亲家庭,女儿现在由他母亲照顾,而且他母亲精神上有轻微问题,遇到事情激动以后大脑就不清醒。我这边父母都在,我觉得更利于照顾女儿成长。现在想向律师咨询下,看能不能以前夫影响我探视权为由,重新向法院提出变更监护人。如果可以的话,我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盼回复。谢谢您

离婚 2012-10-16 17:0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父母都是有抚养孩子的权利且你也是享有探视权的 协商不成可以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是属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你好,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只要你能证明孩子跟随你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即可。通常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 可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介于您陈述得不太清楚与本案的复杂性,只能进行简单的回复。 如要委托本律师代理此案,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 可与我电话联系后来办公室单独面谈,以更好的为你服务。
  • 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介于网上咨询,律师了解信息不全面,为防止法律风险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先电话联系当面咨询。
  • 你好,应当向被告所在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 可以。被告人所在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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