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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四川省宜宾市人,欠我债的人是:徐*浙江人,此人欠我3万余元未还,有欠条一张为据,我打算通过法律渠道要回欠款,请问具体该如何做?

其他 2014-04-04 15:3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直接去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 直接去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 对方欠款的,作为债权人,追讨欠款的方法主要是有:1、由自己直接向对方催讨,要求对方偿还欠款;2、通过对方的亲戚朋友做对方的思想工作,以促使对方能主动还款;3、委托律师代理向对方追计欠款;4、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在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如果对方仍不按规定期限还款的,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作为债权人,如果对方欠款未还的,在催讨之前,首要的工作是应该设法取得和固定对方欠款的证据,一般可以采取要求对方出具欠条、在对方通话时进行录音、收集双方往来证据材料等方式。
  •   债务人在将欠款还给债权人之后,没有向债权人索要欠条,也没有销毁,那么债权人事后仍然可以依据手上所持有的欠条要求债务人还款,欠条就是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证据。此时,如果债务人有证据举证自己已经还款,才可以得到法院支持;否则,债务人必须再次履行欠条上的还款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详情热线咨询
  • 直接去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 您好,具体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执行来收回欠款。法律快车网推荐由我为您提供法律援助,如需咨询请与我联系。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仅能作出上述回复。 您可以致电或发邮件告知详情,以便给您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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