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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21.我妈妈下班途中横过马路的时候让出租车给撞了,造成神志不清,右胳膊,右腿,都断了,现在打的钢板,左腿2跳韧带断了,现在接的人造韧带。我们已经花了15W+,司机交了1W多和保险公司的强险1W多,司机是包的车,车主不见影子,就是联系上了他们也据不赔偿,我们已经没钱了,但现在还要做手术,还得花好多万,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交警也不管了,走法律途径又太慢了,麻烦大家帮帮忙,我现在刚实习,从小爸爸去世了,妈妈带我一个人,我真的很心疼他,家里的经济来源都是借的,该怎么办啊,哎,财产保全可以扣他的车吗?就怕车主在把车卖了。希望大家帮帮忙忙,出出主意。谢谢了。。。致敬!

其他 2012-10-17 11: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什么捷径可以走,这样的情况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因为法律有强制力
  •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先行支付抢救费用虽然有规定,但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首先,必须在交强险医疗赔偿标准总额的范围内。其次,必须由车主出示交强险合同和其他身份证件等。另外,由交通执法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由保险公司的人员实地查看伤者的伤情后方才上报审批. 执法部门只能是帮忙协调伤者、车主和保险公司,建议保险公司帮助经济困难的人员,先行支付抢救费用,但我们没有行政强制权,具体做法也只能看保险公司内部如何操作。(柳律师答复,本回复谢绝同仁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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