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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间教育培训机构,经过几年的经营在全国各地都有分支机构,现在我们想成立集团公司,不知道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成立 2019-04-02 12: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法定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4、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二、申请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企业集团章程; 3、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4、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5、组建企业集团,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须由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应当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三、受理机关 集团住所地工商局。 四、期限 企业登记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分别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一)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二)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与所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将申请材料原件作为新申请的,应当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国家工商总局第9号令)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   设立有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如拍卖业至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对国家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   一、申办资格:(设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申办手续:(设立)  1、申请报告;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6、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  7、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  8、母公司章程复印件;  9、营业场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   公司成立的要件是指公司得以成立、取得法人资格所应该具备的条件。公司成立的要件可分为实体上的要件和程序上的要件。实体要件包括:  ①公司组织要件。即决定组成公司的种类,也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选择公司的名称,要注意不要与同类业务的公司名称相同,决定公司的营业范围。  ②股东人数要件。在决定了所建公司的种类后,应该符合该类公司最低法定股东人数但不得超过最高法定股东人数的要求。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③股东住所及国籍的要件。世界上有的国家规定公司股东应有半数以上有固定住所,董事长必须由本国公民担任。  ④股东的出资。出资总额、出资方式、缴纳出资的数量等,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来决定。  ⑤设立行为要件。它包括订立公司章程、选定公司的负责人等为公司成立而准备的行为。  从程序要件看,主要是在一定的期限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主管机关认可后发给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公司即宣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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