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合同订三年,装修由乙方负责,提前一月付租金,租金随行就市,不低于第一年租金,如有一方不接受新房租,本合同立即终止。现已过期2月,乙方以房租涨了他无法承受为名,已将货物转出,剩下零碎不交房子,并勒索装修费5万元,贴出空店转让广告,我请求帮助:1.怎么解除合同,2,怎么要回房子,3,如果甲方继续纠缠下去不给房子,那么合同上的10%的违约金能成立吗

其他 2012-10-18 09: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 第一,对方不按时交房租已经违约,你书面通知对方解除租赁合同,然后向法院起诉解决合同. 第二,合同解除后,对方还占你的房子就构成了侵权. 第三,合同上的违约金是否成立要视违约事实是否成立而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酒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