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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雇人半路抢夺丈夫名下实属公婆车辆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 一对年过五十周岁的夫妻,出钱买了一部货运车辆。首付4万,按揭及配置车辆、购置费、强险、附加税等已经共花了12万元。 车辆所有证登记在儿子名下,此后,儿子、儿媳闹离婚。一天傍晚,儿媳和四个小伙子在半路上截住这辆货运车辆,强行开走。 问:妻子纠集一拨人在半路上抢劫这辆货运车(还有货主30吨水泥),是否构成抢劫罪?现在,有三种意见: 一种认为:车辆实际属于公婆出资购买,对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都是公婆。所有权属于公婆,儿媳纠集人员抢劫,抢劫的是公婆的财产,构成抢劫罪; 第二种认为:虽然车辆登记在丈夫名下,名义上的公示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妻子抢劫丈夫,也构成抢劫罪; 第三种认为:丈夫名下车辆也有妻子一半,妻子抢劫夫妻共同财产,不构成犯罪。是民事纠纷。 哪种意见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呢?

刑事辩护 2009-08-26 17: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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