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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他同居五年了,我们都不想那么早结婚,但是我们的感情一直都很好,就像夫妻一样。从不计较什么东西是谁的。可是最近家里人要让我们两个我办结婚证。但是我们去没了之前的那份感情了,我们不想同居了更不想结婚。可是我们在同居期限的财产不知道怎么分割才好,如果起诉到法院要求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法院会受理吗?

离婚 2009-08-26 16: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因为同居产生财产纠纷起诉到法院是会被受理的。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 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对一方所得收入和财产未予规定。本人的理解是: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同居期间财产所有权,按一般的民法理论确认。 据此,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作如下划分:1、按财产与人身关系的联系性划分,可分为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和非人身关系财产。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如赔偿金、劳保待遇、怃恤金、转业安置费、医疗费、保险费、救济金等。非人身关系财产如劳动创造的产品、工资、产权收益等。2、按财产取得方式划分,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如生产创造的财富、劳动所得、孳息。继受取得的财产如买卖所得、博彩所得、受赠财产、继承财产。3、按财产取得时间划分,可分为同居前取得的财产和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又分为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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