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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爸于2月14号在一工地做工时 从楼下坠下 医生说颈椎错位 导致四肢瘫痪 可就在医生通知过几天就出院了的那几天又引起了费部感染 现在仍在重症病房。医生告诉我们 他们医院的医疗水平有限。只能达到现在的这个水准,所以我们就考虑转道更好的医院去 但他们公司却不同意 他说要转到其他医院 就一次性赔偿掉,经过几次见面 他们公司说 按死亡来赔偿 最高只能赔到18万 而找目前的我爸的医疗费用来看 这些只够住2个月的费用 但是不解决的话 病人又拖不起 我想问下 假如一次性解决的话 应该是个什么样的标准 呢?

调解 2008-05-11 08: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应当由公司承担费用.如果人死亡了,按照死亡赔偿金来赔,但如果是受伤,就执照受伤的情况来赔偿,有的时候医疗费就几十万元呢,如果你的交涉有困难,你可以委托一位律师来处理比较好.
  • 可持相关材料详询律师确定具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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