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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我们在铁岭调兵山市领的证,女方怎么起诉

离婚 2012-10-23 12:39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 向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被告居住地法院起诉
  • 建议带上相关材料,当面咨询。
  • 在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离婚即可。 每周日提供免费面询,需提前电话预约。
  • 你好,要是在诉讼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起诉离婚,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咨询
  • 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 女方直接向男方经常居住或住所地起诉
  • 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 如果不是军人也不是受监管的人,起诉离婚要到被告住所地(身份证地址或者户口本等级地址)或者经常居住地(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超过一年,需要提供居住超过的一年的证明如暂住证)法院。
  •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 被告住所地管辖。可能是户籍地也可能是经常居住地,不一定要回领证的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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