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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9年9月初入职客服主管,前两天(2012-10-15)公司总经理以公司决定撤销我现有岗位,并将我手头工作交由业务部几个助理完成的理由要对我调岗降薪,我没有同意。总经理助理就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发邮件通知人事部、财务部等部门主管,声称已经安排一个人暗地里接手我部分工作,要求他们配合。企图在我不知情给我定一个“在岗失职”的罪名。邮件被我最近从同事处索要到,老板情知计划败露,声称不需要在通知我,并以公司公司名义以岗位调动协调失败的名义,要求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只同意赔偿N+1的工薪作为补偿。请问,像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公司违反劳动法单方面终止合同,我是否可以向公司索赔N*2+1的赔偿金?需要收集什么证据?暂时我还没有与公司签离职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我应当注意些什么?在签离职协议的时候,我应当注意哪些条款的陷阱,才能尽量保证自己的应得补偿? 工资条上:基本工资1500,实际工资3100,另有部分补贴不在工资条上。那么在离职计算补偿的时候应该怎样计算?如果公司的计算方案不正确,我是否可以拒绝签字?如果补偿不合理的话,以后申请劳动仲裁我应当收集什么证据?请帮我解答,谢谢。

其他 2020-08-16 22:53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通常而言,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的申请,审理受理,仲裁前的准备以及仲裁审理。其中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仲裁过程中极为重要的部分,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十分必要,否则难以通过第二步的审查。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1、如果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员工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员工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员工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员工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因为按劳动法规定,公司聘用未解除劳务关系人员需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可以要求赔偿金及争取其他。具体建议与律师面谈或者电话咨询律师。
  • 你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可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 您好。 1、调岗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协商一致后,不能降薪,降薪属于违法行为。2、证据方面有:劳动合同、社保清单、银行打印盖章的工资发放流水单、公司辞退书等。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具体来电咨询。
  • 主动辞职没有,违法解雇有双倍,协议解除与被动辞职有补偿。此种情形如有比较好的证据支持,是有相当可能拿到双倍的。但从职业角度来说,我建议你协商处理,因为我以前从在某台资公司担任人力资源的主管,所以也算了解一些里面的情况吧,其实那圈子并不大。当然以上所说,仅为个人的一些看法。
  • 可以争取,约律师面谈解决.
  •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搬到外地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可以要求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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