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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在建房子时,把房子给一个包工头承包了,材料费就由我们家自己出,突然有一天,一个工人在脚手架上摔下来,伤到了腰,要好几万来医治。费用要我们家来承担,因为是帮我们工作。这种说法合理吗?

争议解决 2008-01-31 20: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和包工头及工人的关系应该是承揽关系,根据法律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你能证明到你没有过失,就不用承担责任。谨代表个人意见,供参考。谢谢咨询。
  • 你家跟包工头都应负责任。
  • 建房子承包给的那个包工头不知有没有建房的相应资质?你家建房时有没有为工人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如果没有的话,你家在事故中存在一定的过失,根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承担与你家过失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包工头作为工人的雇主,在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 因是承揽关系,责任应由包工头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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