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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农村宅地是前妻名字,我与前妻离婚分割建房,因离婚我身无分文,就借四万元做房,我与再婚妻子经人介绍认识,双方协议该房还需要二万元才能完工,这二万元由再婚妻子借款续建,房子也是共同财产,所有债务都共同偿还,债务还清后又签订了协议,建房债务是共同偿还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十年后前妻将集体使用权划分到我儿子名下了,前妻、儿子要我与再婚妻子离婚,请问这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吗?我提出离婚房子怎样分割?

离婚 2012-10-26 08: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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