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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怀孕,家里不同意结婚,说要她打掉,但是她不想打掉,说生下来和我没关系。然后她爸爸告诉我,以后生下来了就抱到我们家,请问一下,现在我不想要的话,以后碰到她爸说的那种情况的话,我需要负责吗?还有,如果我从一开始就不同意的话,她执意要生,我能有什么办法,以后少负责任吗?

离婚 2013-01-22 20:41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还是不是男人,自己做的事不想负责
  • 如果生下来,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
  • 抚养小孩子是你们双方的义务,欢迎咨询
  • 婚姻自由,如果生下来,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
  • 首先婚姻是自由的,你们可以选择结婚或者不结婚,任何人都不得阻碍你们。其次,孩子生下来的话你有抚养义务。
  • 首先,婚姻自由,建议尽量做你家人的工作,登记结婚;如果你真的喜欢女方,不管怎样都会和她结婚。 第二,无论是否结婚,孩子如果生下来,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 第三,作为男人,要勇于承担责任。
  • 谁生谁养,你们一个都逃不了
  • 有抚养义务.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如有证据,过错方应向无过错方承担离婚的损害赔偿,且在财产分割上少分。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孩子生下来你有抚养的义务。
  • 婚姻自由,如果生下来,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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