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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车祸伤了髋关节,造成骨盆与大腿关节处骨折,同时右腿膝盖韧带拉伤,进行了钢板固定手术,现年:57岁,农民。出院11个月了,还未取钢板。现以查询了国家伤残评定标准,关于此方面没有详细描述;去过交警部门指定的法医门诊作鉴定,答复是不拆钢板不与做伤残鉴定。请各位好心律师给予指点以下:现在老爷子年龄大不想再动刀了,如果按照伤害程度进行索赔比取钢板后评残索赔,两者相比哪个更好一些?请哪位专业律师给予解答: 1。按照伤害程度能够索赔比例,如果拆掉钢板能够评上几级伤残?在此非常感谢!

调解 2008-01-11 11: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做伤残鉴定,只能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而作了伤残鉴定,则索赔得数目要多很多(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伤残补偿金等),和我刚办过的案子差不多........
  • 有了伤残鉴定结论后提起诉讼,可以获得伤残损害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的赔偿,还可以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合理的律师费一般也能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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