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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7日本人在讨500元冰箱修理费款的过程中,对方由口角转为用酒瓶砸向我头部,结果头部缝了三针,上额骨左侧额突骨折,左侧鼻骨稍塌陷。 当时对方同乘救护车前去医院,付了第一次医药费1仟多,第二、三次近一仟元未付,(屏幕砸碎的一仟元手机未赔) 当事派出所民警在医院拍了照,说等伤情好了自己解决最好,解决不了来派出所,请问我怎样获取伤残,手机赔偿?

其他 2012-10-30 15: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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