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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婚前2007年在大连买一套房55万元,当时我付40万,儿子用住房公积金贷款18万(含费用)20009结婚2010年生子,2012年7月离婚二人没通过法律程序自己协商签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我儿子把房子及全部家产给女方,我儿子工资每月2500元,奖金大概在4000元左右(不稳定)每月拿孩子抚养费3800元,您看通过法律程序我能否把房追回吗?抚养费能从新调整一下吗

离婚 2012-10-28 10: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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