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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跟对方在同一商场做生意,因为生意上的事情产生摩擦,9月30号,早上对方骂人,后我们跟对方互骂后对方老婆先动手打人,后来双方动手,后被很多人拉开,当时就是双方互相揪头发,踹两脚(女),没有别的伤,可是对方鉴定为轻微伤后,到现在住院一个月,还赖着不走,医药费现在是10000多,请问如果她还一直这样住下去,我应该怎么办!谢谢您

其他 2016-09-14 23:4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1、轻微伤是刑法中的概念,是用来决定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还是行政责任的依据;
    2、受害人的赔偿金是以三期鉴定(营养期、护理期和休息期)以及伤残等级鉴定为依据;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于赔偿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需要对伤者的伤害进行鉴定,从而确定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进行民事部分的赔偿。如果经过鉴定为轻微伤的情况下,通常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或者和解的方式,请求侵权行为一方支付给受害方一定的侵权损害赔偿。
  • 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搜集证明其无需继续住院的证据,在对方诉讼时作为法院核定费用的依据。
  • 让他起诉处理,委托律师代理
  • 可在对方起诉后对其治疗时间及治疗费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提出异议
  • 你好,如鉴定为轻微伤,达到对方可提起刑事自诉追究你方刑事责任的条件。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毕竟同在一个屋檐下。
  • 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搜集证明其无需继续住院的证据,在对方诉讼时作为法院核定费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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