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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后受聘到其他单位发生工伤应如何处理

其他 2016-01-31 22:4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伤与退休没有直接的关连。可以索要工伤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
    一、工伤与退休没有直接的关连。工伤能否有赔偿,主要看伤残鉴定结果,也是劳动能力的鉴定结果,伤残鉴定由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科来做出书面的决定,单位或者个人可去申请。目前工伤条例中规定了这个结果分十级,具体你可查一下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只有评上了级别的,才能相对应的得到赔偿。相反,则没有赔偿了。
    二、发生工伤后先去进行工伤认定,书面定性了是工伤后,再申请伤残鉴定。有的工伤可以评上级别,有的工伤评不上级别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不管工伤有没有评上级别。
    三、工伤证是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时需要提供的证件,也是职工享有工伤待遇的凭证。
  •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改发基本养老金。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以及5至六级由企业发给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随其它退休职工一并调整养老金,但按养老金调整办法计算调整额低于按工伤保险伤残津贴调整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发生工伤保险争议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28号)规定:  (1)职工和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问题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诉或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因要求进行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职工因工伤保险待遇给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职工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生工伤保险待遇给付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职工可向上一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您好,职工退休后与其他单位不发生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你受伤,不属于工伤,而是属于人身损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伤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如您没有过错(即遵守规定,操作规范,尽了注意、谨慎义务)则由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您有过错,则要看过错大小,相应减轻对方的赔偿责任。
  • 因为退休后受聘到其他单位与之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而属于劳务关系,所以此时并没有工伤这一说法,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处理
  • 按雇佣关系处理,也就是人损。
  • 您好。因为退休后受聘到其他单位与之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而属于劳务关系,所以此时并没有工伤这一说法,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进行,即要求侵权人赔偿。
  • 属雇用关系,按人身伤害的规定进行赔偿。
  • 因为退休后受聘到其他单位与之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而属于劳务关系,所以此时并没有工伤这一说法,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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